最新消息
南投醫師公會最新消息
    上一頁   
轉知全聯會彙整申報試算範例及財政部發佈「稽徵機關核算110年度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」、「110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」

主旨:轉知全聯會彙整申報試算範例及財政部發佈「稽徵機關核算110年度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」、「110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」相關資料,請會員參酌。

說明:

 一、依據全聯會111411日全醫聯字第11100010009號辦理。

 二、「稽徵機關核算110年度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」(附件一)

 三、「110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」(附件二)

 四、因應疫情影響,110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西醫師部份,依財政部111125日發佈適用費用率,得按該公告費用率之117.5%計算,經試算後如(附件三)請參考使用。執行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者,今年得按公告費用率117.5%計算,即以該收入之92%為費用率。採用線上報稅時,各科費用率仍以公告之費用率顯示,系統於計算時,會自動帶入各科別公告費用率之117.5%進行試算。採用人工報稅者,應填寫申報書,並需自行計算應納稅額。

 五、依財政部108412日台財稅字第10804509640號令,自10711日起依衛福部「C型肝炎全口服新藥健保給付執行計畫」,取得屬C肝藥品費用之全民健康保險收入,必要費用得以該收入之96%認定【附件四】。

 六、配合西醫基層診所「109年醫療費用」採全年結算及「109年上半年點值暫結作業」。西醫基層診所若為110131日結算撥付者之「分列項目表」如(附件五)。若為1106月中結算撥付者之「分列項目表」(附件六)。其中「扣繳憑單」及「分列項目表」,均可在中央健康保險署VPN網站下載;若有需要扣繳憑單及分列項目表紙本者,可向所屬健保分區業務組「綜合行政科」申請索取。 財政部公告:COVID-19疫情期間,執行醫療業務之醫事人員及醫療()機構取得相關收入免稅項目金額,已從「扣繳憑單給付總額」中扣除。

 七、自10711日起,西醫師屬執行業務者,未依法辦理結算申報,或未依法設帳記載並保存憑證,或未能提供證明所得額之帳簿憑證文據,其依衛生福利部「C型肝炎全口服新藥健保給付執行計畫」取得屬C肝藥品費用之全民健康保險收入,必要費用得以該收入之96%認定。

 八、「110年度執行業務所得申報說明與試算範例」(附件七)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南投縣醫師公會 111.04.21

附件下載:
附件1-稽徵機關核算110年度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.pdf
附件3-110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之費用率.pdf
附件2 -110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.pdf